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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 有网友提问,我公司招用了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员工,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享受什么样的优惠政策?

 有网友提问,我公司招用了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员工,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享受什么样的优惠政策?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日期:2021.4.19

[陈林峰] 天津市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78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2021-04-19 11:09:12 ]

[主持人] 有网友提问,我公司招用了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员工,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享受什么样的优惠政策? [2021-04-19 11:07:02][陈林峰] 纳税人按本单位招用重点群体的人数及其实际工作月数核算本单位减免税总额,在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税年度终了,如果纳税人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的减免税总额,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2021-04-19 11:1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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