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税务电子申报软件中带出的耕地占用税是否需要申报?
发布时间:2021-06-10 15: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日期: 2021年6月10日 回复日期: 2021年6月10日
来信标题: 天津税务电子申报软件中带出的耕地占用税是否需要申报?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天津税务电子申报软件中带出的耕地占用税是否需要申报?
处理情况: 耕地占用税纳税人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占用耕地(包括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您发生了上述应税行为请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要求进行申报纳税,如您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则无需申报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