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不动产去哪里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发布时间:2022-03-03 10:4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十一条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携带资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3份;
2.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或纳税人转让取得的不动产的,需提供:
(1)不动产权属证明复印件 1份;
(2)不动产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1份;
3.自然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