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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企业年度中间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应从当年还是次年开始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年度中间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应从当年还是次年开始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2-05-09 10: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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