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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单位工会发放的福利是否需要作为个人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

单位工会发放的福利是否需要作为个人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2-05-16 10: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日期: 2022年5月16日 回复日期: 2022年5月16日

来信标题: 单位工会发放的福利是否需要作为个人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单位工会发放的福利是否需要作为个人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

处理情况: 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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