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纳税期限
留言时间:2022-08-11
纳税人所属地
天津
问题内容
2022年7月1日后,天津市对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应税凭证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8-12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的规定:“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按年申报缴纳。”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