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热点】我们公司已按照原减免期限享受优惠,但计划施工期包含延长后的减免区间,这部分政策该如何享受?
发布日期:2020-08-17 09:34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我们公司已按照原减免期限享受优惠,但计划施工期包含延长后的减免区间,这部分政策该如何享受?
答案:延长政策出台前已按原规定享受优惠的建筑项目,税务机关将根据新政策重新计算应享受团体工伤险减免金额,核对政策前后减免金额之差,联合人社部门主动办理退款,无需企业申请及报送资料。
如:例1中的A公司延长政策前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17+30=47天,
应享受减免金额为:
47/300*500*10000*0.1%*50%=391.67(元),
延长政策后应享受减免金额为:
108/300*500*10000*0.1%*50%=900(元),
政策前后减免金额之差为:
900-391.67=508.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