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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2019年度先后组织土地增值税清算4户次、土地增值税免预征5户次的集体审理工作!关于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26

来源:厦门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9年度,翔安区税务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及市局有关部署要求,围绕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狠抓法治工作落实,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为税收中心工作和改革大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法治税务建设成效显著。现将2019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2019年,翔安区局坚持依法征税,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到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高质量完成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在减税降费工作落地生根的前提下,2019年,区局共组织税收收入41.51亿元。

  (二)加强税收政策落实力度

  翔安区局依法发挥税收职能,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加强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宣传、优化纳税服务水平、开展纳税精准帮扶、营造公平合理税收环境上加大功夫,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效,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2019年度,将确保减税降费政策举措落地生根作为政治任务,陆续打赢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和社会保险费降率等四场攻坚战,打造“铁账本”“硬账单”。

  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税总发〔2014〕159号)文件要求,及时反馈税收政策执行情况。2019年度共反馈《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意见》5篇,《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1篇。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在后续管理上做“加法”,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的税收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历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34号)文件要求,不在公开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对已经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行为。

  不断缩短行政许可承诺办结时限,2019年度实现1035条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法定时限“零超时”。坚持放管结合,强化对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处理,保证后续监督有效到位。

  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工作,做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工作,对做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自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努力提升行政透明度,逐步推动税务公信力提升,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翔安区局坚决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88号)文件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合规性评估力度,保证税收制度的可操作性,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配合市局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19年度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1份,通过门户网站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为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有效制度依据。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法定工作程序

  翔安区局依法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党委作出重大决策前,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方案建议,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方案成熟后再提交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将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纳入集体议事范围,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2019年度召开党委会34次、局务会10次、局长办公会5次。落实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审理制度,2019年度先后组织土地增值税清算4户次、土地增值税免预征5户次的集体审理工作。

  (二)加强法治审核队伍建设,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9〕94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税发〔2019〕48号)等文件要求,继续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化解涉税矛盾纠纷提供人才和制度保障。积极培养使用法律专业人才,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为单位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发挥法律专业团队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中的把关作用。2019年,翔安区局已有3名公职律师,聘用2名法律顾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翔安区局持续优化税收执法行为,统一执法尺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着力防止任意执法、选择执法、简单粗暴执法、执法不一、寻租空间等问题。现已采购配备1台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工作站及36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初步建成1个税务约谈室,配备4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其中含3名单位公职律师),组建以单位公职律师为核心的法律事务工作室。

  2019年度一般程序处罚法制审核共计30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件,税收强制执行合法性审核2件。2019年度已收集整理音像记录存储条目1027条,共计存储空间量78417.83M。

  (二)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1.提升纳税服务管理质效

  优化配置办税资源,提升办税水平。2019年4月,翔安区局启用政务中心新的全职能办税厅,设置11个窗口,配备23名人员驻点,实行周末值班制度,发挥两个办税大厅互通互补的区位优势,为新店片区纳税人及涉税中介节约办税成本,缓解本部办税厅人流压力,全年受理业务21820笔,占区局总量的29.05%。增设翔安区企业总部自助办税点,实现总部企业日常业务自助办理,让纳税人少跑路。加强本部24小时自助办税厅管理,共设置各类自助终端9台,提供发票认证、申领、证明开具、防伪税控发行等服务,全年共发售发票44082户次,其中自助机申领发票33690户次,占比76.40%,居全市第二名。

  纳税人平均等候时间由年初的8分半降为5分钟,减少43.75%。发挥集中办理岗一线办公的现场优势,专用发票1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处罚及不予处罚当天发起流程、2个工作日内办结,全年首次申请专票共审批通过577户,增加供应量848户次,提高限额69户。区局办税厅被福建省总工会授予2018年“工人(五一)先锋号”优胜集体光荣称号,是本年度厦门市获此荣誉的6家窗口单位之一。

  连续第6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在提升纳税满意度和遵从度上创新升级,自2016年以来,纳税人满意度连续4年位列全系统第一名。

  2.落实税收征管规范

  2019年,翔安区局全面深化分级分类征管格局,全力打造“基础信息+服务+后期管理”的翔安特色,按照《全国税收征管规范(2.0版)》要求,严格遵守征管标准,扎实做好各项税收工作。

  作为全市唯一金三系统并库“双轨”试点单位,区局共完成18类1463条的管户数据清理、2624笔测试任务,发现反馈问题174条,清理2800条在途任务,有力保障金三并库工作,有关工作获总局《税务简报》加分。推出符合翔安区实际情况的错峰申报方案,在前期划分“零申报”、10万元以下税款企业和税款较大企业等3类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申报类型采取不同错峰引导方式:对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引导其网上申报或分流至政务中心新增办税厅,缓解人流压力;对统一批扣的纳税人,提醒其在扣款卡上预留充足资金,防止扣缴不成功,2019年区局征期申报率均位居系统前列。

  3.落实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

  严格按照总局《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税总发〔2018〕48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扩大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事项的公告》(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要求对出口企业做好分类评定,实施动态管理;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开展实地核查工作,防控出口退税风险;规范出口函调管理,规范出口退税工作,为推动外贸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2019年,区局共审核办理710户次出口退税申请,办理退税2.30亿元。全年累计审核出口退税销售额31.60亿元,同比增长18.64%,审核免抵退税额4.65亿元,同比增长26.80%,其中:审核退税额2.30亿元,同比增长13.35%,审核免抵税额2.35亿元,同比增长43.34%。

  4.强化税收风险管控

  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收遵从风险分析为突破口,以信息平台为支撑,以人才团队为保障,以完成税收收入和提升税务机关主观努力程度为落脚点强化税收风险管控工作,抓好风险任务整合推送。2019年,区局风险应对补缴税额户均查补数以及评估税款入库数占全局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均列系统第一。

  (三)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

  实现“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打造实体与虚拟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办税服务网络,优化纳税人信息化办税服务体验。参与市局创新项目“涉税文书电子送达”系统操作指引和操作手册,完成系统测试与反馈,有效提高涉税文书送达效率,并积极推进电子送达签约工作率先在全市达到近100%覆盖面。借助互联网推动构建税收共治机制,与近20个单位签订《协税护税协议》,并组织人员精心定制与各单位交换的数据格式、标准,依托财政局牵头实现每月第三方涉税数据定制化定期交换机制。已累计接受区各单位交换信息6万多条,推动涉税信息共享应用,构建以大数据和信息化为支撑的信息共享的税收共治模式。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力度,持续做好内控平台维护,做好岗责配置和部门对口工作;协助主责部门做好对上级下发内控指标的接收和反馈指导。

  开展重点督察检查,2019年共接受疑点2737条。着重对贯彻落实涉及国家方针政策方面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非正常户时限超期、注销时限超期,税费种认定有误、增值税发票核定、增值税免税政策和退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申报、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以及提前征收税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

  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通过内控监督平台、税收执法督察等多举措自查自纠方式,对执法人员执法过错逐条给予责任追究。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积极接受外部监督。通过投诉箱、意见箱、局长信箱、市局门户网站“纳税服务投诉”模块和纳税人来电、来信、来访等渠道实现受理渠道多元化,自觉接受外单位监督,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规范案件处置流程,健全举报案件保密、回避制度,依法依规处理对税务干部的举报。

  努力做好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工作,运用满意度调查数据,开展结果分析,精准查找短板问题。

  六、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依法处理、防止激化原则,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做好投诉接收、调查取证、回复结果、监督落实、分析问题、资料归档等6个方面工作。同时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构建信访事项受理、交办、督办、回复闭合回路,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件80件,其中4件省信访系统、72件12345平台便民服务件、4件局长信箱,成功化解1件群体性上访事件,上报市局案例1件,获得表扬信2封、信访人送锦旗2面。引导纳税人合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投诉事项。

  切实保障纳税人的行政救济权利,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渠道,积极妥善应对行政复议,全力配合上级机关应对行政复议并妥善处理,将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市局政策法规处形成案例专报,获得总局王陆进副局长批示肯定。发挥法律事务工作室在行政救济方面积极效应,实现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实践说理式执法过程。对多发性、典型性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涉税争议深层次原因,并积极选取并推荐税收执法典型案例报送上级税务机关。保持翔安区局成立以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双零”记录。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19年,翔安区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公开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优化流畅信息公开审查、发布权限、工作责任,细化信息公开流程。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专人负责具体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AB岗工作制度设置B岗,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同时按照“大公开”思路,统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舆情管控等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区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建立了信息公开发布台账,对发布内容进行痕迹管理,确保公开内容均经过审核把关和保密审查,严格杜绝涉密信息上网。

  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贯彻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融合线上线下公开平台,建立以门户网站为主,纳税人学堂、12366服务热线、税企邮箱、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号等平台为辅的政务公开平台。按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通过权力的公开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事项清单》,就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明确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事项,事前及时公示纳税服务指南和执法流程等纳税人关心问题;事中及时出示执法文书执法证件,及时回复办理进度;事后及时公示相应行政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理念

  (一)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完善集体学法制度,在每季度召开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前统一学法,推进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制度化、规范化。2019年,区局共开展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前学法3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2次,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党组年度学习计划,计划学习内容包括: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弘扬宪法精神落实依宪治国等内容,领导干部带头讨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难点,理解宪法精神,落实依法行政。

  (二)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抓实税务人员这个基础,坚持学训结合,形成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加大普通干部的法制教育力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切实落实年度普法学法任务要求。组织干部参加法律知识测试、普法讲座、理论研讨等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推进“四师”促学助考,提高干部学法的自觉性。

  坚持执法与教育结合原则,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开展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及时向纳税人宣讲相关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在执法决定文书制作中加入说理内容,在执法决定送达过程中进行普法。发挥行政执法行为教育职能,做好税收法治普及工作。

  (三)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税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通过拓宽宣传渠道、更新宣传内容、扩大宣传对象等方式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等载体,组织税法知识进社区、答题领红包、纳税人培训会等方式,宣传税法知识,解答纳税人疑难问题。

  组织开展县长税课活动,毛卫红局长围绕减税降费等热点内容的相关法规讲述3场税课。自制致纳税人的一封信,将今年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各类减税降费新政进行分类梳理,并印制4193份以挂号信形式送至未开通税企邮箱的辖区个体户。结合区属企业实际情况和纳税人的不同需求,通过短信平台向个体经营户发送短信,采取有针对性的税法培训辅导。突出创新创业主题,把握受众群体年轻化、办税终端智能化的特点,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五美社区,在马巷青创会活动上推广掌上办税服务厅,开展税法宣讲,提升青年创业群体掌握政策,享受红利的能力,进一步提振了辖区纳税人做好企业、创新创业的信心。多次开展税企座谈活动,倾听不同行业纳税人对于减税降费工作的感受和诉求,组织区局业务骨干小组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并收集梳理共性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全年累计开展纳税人学堂50多次,宣讲辅导工作覆盖25118户纳税人,高效增强全社会的税法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

  (四)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

  深入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坚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双向发力。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019年开展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中,信用采集户数27378户,其中纳入信用管理的纳税人15069户,占信用采集总户数的55.04%。纳入信用管理的纳税人中:有评价结果的14464户,占比95.99%,不予评价的纳税人603户,占比4.00%。有评价结果的14464户纳税人中,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328户,占比2.27%。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坚持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合同审核、应议应诉、疑难执法问题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法治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19年,翔安区局3名公职律师共办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普法宣传等工作任务44件,2名法律顾问共办理工作任务6件。

  (二)加强税务人员教育培训

  着力打造税务铁军,坚持学训结合,形成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加大全体干部法制教育力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切实落实年度普法学法任务要求。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现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加强人才培养,搭建队伍建设梯队,高度重视法律人才的挖掘和培养。成立以公职律师为核心的法律事务工作室,通过课题研讨、业务实训、教学相长,全面提升法律专业人才业务技能。通过“四师”、业务比武、案例教学等活动,鼓励干部职工考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以考促学,持续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理念。截至2019年底,翔安区局共有6名干部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翔安区局始终将制度化作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强化制度引领,坚持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机制,2019年调整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修订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3次,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推动“三项制度”全面推行等年度重点法治建设工作开展。集体研究依法治税重大问题和阶段性计划,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2019年,翔安区局在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辖区内税收法治观念仍有待提高,税收执法风险意识仍需加强,法治人才队伍还有待进一步建设。

  2020年,翔安区局将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落实税收法定,坚决维护税法权威,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以约束权力、保护权利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加强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推进税收法治化,促进税收现代化。围绕一条主轴,做到双轮驱动,推动三个提升,不断提高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翔安税收现代化。

  围绕一条主轴,突出区局党委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推进税收法治工作建设。

  做到双轮驱动,在政策综合方面,持续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规范》,在选定科研课题时,重点围绕改革做好税费政策综合性研究,为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提供政策建议。在法治综合方面,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优化执法方式,规范税收执法,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推进税收法治化,促进税收现代化。

  推动三个提升,一是提升政策反馈质量,做好政策执行问题的收集和整理反馈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分析影响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改进的思路措施,为税收现代化谋划新思路;二是提升税收执法质量,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规范执法行为;三是提升法治队伍能力,通过做好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培训管理工作,提升法治工作能力。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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