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抵扣时间开始日
留言时间:2019-03-26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加计抵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不是以税款所属期2019年4月开始抵扣增值税?也就是会计所属期3月进项就可以加计抵扣增值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3-27
答复内容
是以税款所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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