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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母公司为子公司缴纳社保问题

母公司为子公司缴纳社保问题

留言时间:2020-11-30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您好,我司(母公司)出资设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子公司的社保能否由母公司缴纳?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0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养老保险相关条例,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用人单位就应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因此,若员工是与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应由子公司办理社保参保缴费。若是与母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则由母公司办理社保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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