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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饲料散装原料仓设备适用9%税率吗

1饲料散装原料仓设备适用9%税率吗

留言时间:2020-12-23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您好,我司合同签订是饲料散装原料仓设备及安装,请问收到品名是“饲料生产设备-散装原料仓工程设备”9%税率的发票可以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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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23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

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分别调整为13%、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第十六条规定:“农机   ......(十一)畜牧业机械。是指畜牧业生产中所需的各种机械。包括草原建设机械、牧业收获机械、饲料加工机械、畜禽饲养机械、畜产品采集机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因此,若一般纳税人销售饲料设备属于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的饲料加工机械,则增值税适用9%的税率,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饲料加工机械,增值税适用13%的税率。

   若一般纳税人销售的设备是自产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若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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