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购入软件摊销年限的问题。
留言时间:2019-05-13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财税[2012]27号文有一条政策,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请问,该政策是适用的所有企业,还是文件标题提到的软件产业或集成电路产业?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5-13
答复内容
以上政策适用所有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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