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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请问公司高级人才取得个税奖励以及租房补贴等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19-08-29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请问公司高级人才取得个税奖励以及租房补贴等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是按什么子税目缴纳、税率多少?由公司代收后再支付给个人的是否也需要由公司代扣代缴,还是个人自行申报即可?对应的补贴文件见附件

附件

《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docx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8-30

答复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上述取得的补贴,属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给予的奖励,应按照偶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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