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厦门  >  厦门市税务局:私房出租个税问题?

厦门市税务局:私房出租个税问题?

09-30 私房出租个税问题? 我要评论

私房出租个税问题?

留言时间:2019-09-09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私房出租个人所得税如何区分适用据实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0

答复内容

 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产租赁成本费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自然人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