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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纳税人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如无购买方地址、电话、银行信息等信息,可不填写

普通发票开具开票信息

留言时间:2019-09-23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尊敬的税务局:

     您好!

我司与机关事业单位进行项目合作,请对方提供相关开票信息时,对方表示只能提供单位名称与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请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电子发票,购买方只提供单位名称与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不提供开户行,银行账户,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我司可否按单位名称与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23

答复内容

纳税人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如无购买方地址、电话、银行信息等信息,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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