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落户厦门医保怎么交
留言时间:2019-10-12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我母亲今年户口转到厦门,之前是在农村交农村医疗保险,现在在厦门要怎么交,要到哪里办什么手续?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14
答复内容
本市城镇居民参保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为:
1、男60、女55周岁以上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本市户籍残疾人员;
3、持有《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享受低保待遇的本市户籍城镇居民;
4、本市户籍在劳动年龄以内(16周岁以上,男60、女55周岁以内)未就业的人员;
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人到本人户籍所在的居(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每月4日至月底均可办理。 ※报送材料:
1.《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享受免缴优惠的残疾人员、低保对象还应携带《残疾证》和《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办卡需提交一张背景为白色、着深色有领衣服的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本市户籍已领取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无需提供)。
参保成功后,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员,通过居(村)委会获取“缴费用户号”,在参保当月底前到银行柜台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手续。参保人的缴费用户号除通过居(村)委会获取外,个人也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查询。税务部门于参保次月4日至25日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厦医保〔2019〕46号),从2019年医保年度起,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80元调整为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