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开票情况
留言时间:2019-10-18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您好,请问下,我司开展车辆融资租赁业务,如收到客户首付款项,开具税目*融资租赁服务*首付款(这样是否合理),另外后期收取各期租金,开具*融资租赁服务*租金,请问以上开票是否可行,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18
答复内容
发票请根据合同内容及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如实填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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