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收入开具发票
留言时间:2019-10-25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您好,我司有一笔免税项目收入在18年12月份报税时做未开票收入,19年1月份开票,本应在19年1月份开票后同时开一张红字发票对冲,但当月漏开该红字发票,请问我们在这个月(19年10月)补开这张红字发票可以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0-25
答复内容
上述情况,不用开具红字发票,直接在未开票收入负数冲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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