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没退社保,交巨大滞纳金,可否减免
留言时间:2019-11-26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厦门湖里区一私企工贸公司,亲戚用我身份证做法人,2015年后他公司就经营不善,导致员工走了,没退社保,人也找不到,现要我交滞纳金好几万,我都没参与运营,太冤了,金额巨大,税务部门也没及时提醒,请问可以申请渠道减免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保系统在每月月初根据人员参保信息自动生成社保人员本月应缴账目,参保单位应按月申报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社保费的申报时间为每月4日至25日。用人单位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首页有待办事项提醒。 根据上述问题描述,若参保单位逾期缴费,参保单位需进行补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若是员工已离职,但用人单位未在员工离职当月底前办理社保减员手续,造成次月仍产生社保应征账的,用人单位可申请账目纠错,不用为员工缴纳无任职期间的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