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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代销增值税缴交

09-30 代销增值税缴交 我要评论

代销增值税缴交

留言时间:2019-11-27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您好!

      网络销售平台,个人委托平台销售,平台接销售订单,平台款项回到平台公司账上,个人发货,客户确认收货,平台扣完手续费款项支付个人。个人无法开具发票,网络销售平台是否按手续费确认收入,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2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若是由平台提供销售货物的,应按实际销售金额确认收入;若仅是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则根据手续费确认收入,请根据业务合同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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