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减员
留言时间:2020-01-06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想咨询下,20.1.2日有员工与公司提出协议离职,人事专员当日直接办理了人社局的失业登记。后经协商,该员工同意多待一个月办理交接手续,那么公司决定为其缴交社保至离职当日即2月6号,请问下2.6号当日办理社保减员时会被1.2号办理好的失业登记影响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0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