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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税务局:两处以上收入如何缴纳社保?

两处以上收入如何缴纳社保?

留言时间:2021-06-08

纳税人所属地

厦门

问题内容

请问,若一个人有两处以上工资收入,且均低于社平工资的60%,那社保缴费基数该按哪个确定?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6-1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参保单位应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参保职工的上年度(2020年1-12月,下同)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会保险2021年度缴费工资的依据。工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1号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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