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热点】缓缴期间可以提前缴纳部分人员的三项社保费吗?怎么操作呢?
发布日期:2022-05-17 11:10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缓缴期间可以提前缴纳部分人员的三项社保费吗?怎么操作呢?
答案:可以。如果部分职工在参保单位缓缴期间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或申请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关系的,参保单位一次性足额缴纳该职工对应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或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业务】-【社保账目处理】-【部分清欠】进行账目处理,然后进入【社保费申报】将该部分人员的账目申报缴纳即可。
【2022年5月热点】申请缓缴后如果有需要可以提前缴纳吗?
发布日期:2022-05-17 11:09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申请缓缴后如果有需要可以提前缴纳吗?
答案:参保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自愿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进入【社保费申报】,可查询到已缓缴未申报的社保费,申报缴纳即可。
参保单位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足额缴纳缓缴的费款,再按照相关注销流程办理。
【2022年5月热点】申请缓缴之后,保费最迟什么时候缴纳?
发布日期:2022-05-17 11:04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申请缓缴之后,保费最迟什么时候缴纳?
答案:参保单位申请缓缴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缴清,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缴清。
逾期未缴的,按规定从滞纳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2022年5月热点】听说社保费可以缓缴,具体哪些行业,哪些险种可以享受缓缴政策?
发布日期:2022-05-17 11:03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听说社保费可以缓缴,具体哪些行业,哪些险种可以享受缓缴政策?
答案: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5月至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注: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还是应该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
【2022年5月热点】本次申报的缴费工资就是2022年度缴费基数吗?
发布日期:2022-05-17 10:58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本次申报的缴费工资就是2022年度缴费基数吗?
答案:不一定。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调整申报后,税务机关将依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确定各类参保人员过渡期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并根据市政府公布的缴费费率,自动生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月的应缴费款。
【2022年5月热点】医保年度调整过渡期(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下称“过渡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缴费工资一定要申报么?不申报会有什么结果?
发布日期:2022-05-17 10:57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医保年度调整过渡期(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下称“过渡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缴费工资一定要申报么?不申报会有什么结果?
答案:参保单位应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参保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上年度(2021年1-12月,下同)月平均工资,作为过渡期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
本次年度申报采取“不变不报”原则。
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工资不变的可不申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按照6月份的缴费基数作为过渡期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不变更的,无须办理调整申报,按原缴费档次作为其过渡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档次。
【2022年5月热点】本次缴费工资申报适用于全部险种吗?
发布日期:2022-05-17 10:56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本次缴费工资申报适用于全部险种吗?
答案:本次年度申报不同于往年,通过“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模块仅办理的是“医保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申报,作为过渡期(2022年7月-12月)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即“社保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调整申报及各险种的基数日常变更不通过“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模块办理,而是通过“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申报”模块办理。
【2022年5月热点】参保人员医保年度调整过渡期(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下称“过渡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缴费工资调整申报起止时间是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发布日期:2022-05-17 10:30 来源:厦门税务
问题:参保人员医保年度调整过渡期(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下称“过渡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下同)缴费工资调整申报起止时间是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答案: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至6月10日。
问题:缴费工资调整申报怎么申报?
答案:参保单位可直接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办理在职或者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工资调整申报。
步骤1: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http://xiamen.chinatax.gov.cn/
步骤2:点击【社保业务】。
步骤3:点击【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如单位参保人员较少,可直接点击【在职人员年度申报】
步骤4:填写“医保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重录医保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系统会在翻页时自动保存当前页已经修改的数据;填写完表格后,请按【提交】按钮向服务器提交数据。
步骤5:如参保人员较多,建议采用批量申报方式。在上一环节,点击【在职人员年度批量申报】。
先点击【下载批量申报表格】,离线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
步骤6:文件保存后,点击【浏览】,找到文件,然后点击【上传】。
上传文件成功后,直接跳转处理情况查询。或可回到上一环节,在【年度工资基数申报-在职人员批量文件处理情况查询】查询上传文件处理情况。
也可以去柜台进行年度申报,参保单位填写《参保单位在职人员社会保险费年度申报表》或者《参保单位退休人员社会保险费年度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年度申报。
问题:企业如何申请缓缴?
答案:方法一:电子税务局申请缓缴
符合缓缴资格的参保单位,在缓缴期限内每月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网站,申报当月社会保险费时确认是否申请缓缴。企业申请缓缴后,系统将自动调整相应属期的缓缴期限。
1. 登录电子税务局(https://etax.xiamen.chinatax.gov.cn)。点击左侧菜单【社保业务】。
2. 点击【社保费申报】,页面展示未申报社保费,勾选当月费款。
3. 勾选后页面会弹出提示框,系统自动提示:
“尊敬的缴费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贵单位可阶段性缓缴2022年5月至7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后单位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款最迟于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缓缴的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费款最迟于2023年5月31日前缴纳。缓缴期间,单位应按照规定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费款。请确定是否申请缓缴上述三项社会保险费。”
4. 点击【申请缓缴】后,系统将根据政策自动调整缓缴费款的缴款期限。
系统自动勾选当期应申报的其他账目,点击【申报】继续申报缴纳社保费即可。
5. 需要提前缴纳时,可进入【社保费申报】模块,勾选对应账目完成申报缴纳。
方法二:办税服务厅申请缓缴
行业类型符合缓缴资格但未开通电子税务局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线下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用人单位,需要缓缴的首个属期填写《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后续属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