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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税务:“我为台胞台企办实事”之税费常见问题:个人所得税篇

“我为台胞台企办实事”之税费常见问题:个人所得税篇

发布日期:2022-09-09 13:32 来源:厦门税务

个人所得税篇

  1.问: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九条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2.问: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自行纳税申报情形、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及申报资料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3.问:个税软件的申报流程包括哪些?

  答: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主要有以下流程:

  ①人员信息采集:填写要申报的全部人员信息后,点击上方“报送”→→稍后获取反馈,看下是否成功;

  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涉及到需要扣除的纳税人,按实际情况采集),采集后同样需要报送并获取反馈;

  ③报表填写,分为:综合所得申报、分类所得申报、非居民所得申报、限售股所得申报四个目录,其中,综合所得申报中的工资薪金为必填项,其他所得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④税款计算(综合所得申报需要进行税款计算,其他所得是自动计算的),附表填写(若涉及其他附表也需要填写);

  ⑤申报表报送,点击右上角“发送申报”,并及时点“获取反馈”,提示“申报成功”才可以;⑥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有税款的需要进行扣款,没有税款的就不用操作了。(注:每一项所得可单独报送并单

  4.问:个税申报成功,为什么查询不到申报成功的记录?

  答:如果申报扣款成功,申报记录查询不到的,是由于数据处理的滞后性,建议申报成功3天后再查询下最新的申报数据。

  5.问: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答:工资薪金采用按月预扣预缴申报,需先计算出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6.问:正常工资薪金所得中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操作?

  答:填写或者导入正常工资薪金收入后,点击上方的“预填专项附加扣除”,会根据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中填写的相关信息,自动提取专项附加扣除额。

(以上问答仅供参考,具体请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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