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台胞台企办实事”之税费常见问题:社会保险费篇
发布日期:2022-09-09 13:23 来源:厦门税务
社会保险费篇
1.问:台湾居民在厦可以参保的社会保险险种有哪些?
答:在厦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就业的台湾居民,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参保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与厦门户籍人员一致,并享受同本市市民一样的社保待遇。
在厦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台湾居民,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在厦居住且办理居住证的未就业台湾居民,可以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厦各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院校就读的台湾学生,与厦门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在就读的学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问:台湾居民以无雇工个体户或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厦参保,具体的缴费标准是?
答:以无雇工个体户或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00%,共七档,缴费费率20%;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00%七档,缴费费率10%。
3.问:台湾居民在厦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
答:台湾居民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选择200、300、400、500、70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4000十二个缴费档次。
4.问:台湾居民在厦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
答: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2022年7月至12月作为调整过渡期。2022年医保调整过渡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含大学生)缴费标准是200元。
5.问:台湾居民在厦办理参保需要什么资料?
答:台湾居民办理参保需要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参保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的,还需要填报《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
6.问:已在台湾参保是否可以不再在厦参保?
答:已在台湾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关系的台湾居民,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再在厦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7.问:台籍员工有按通行证参保过,也按居住证参保过,如何处理?
答: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保,现又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参保的台湾居民参保人员,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及《个人参保信息合并声明》办理合并。
(以上问答仅供参考,具体请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