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
留言时间:2020-04-04
咨询对象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们单位2019年给我少报了4万收入。单位财务把这部分收人放在了2020年3月,可能是为了凑税,把我的收入填成了10万,个税APP显示一下子交了4000多的税。我想问一下这种行为是否会导致我的2020年个税缴纳金额增加,导致2020年汇算清缴需要补缴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07
答复内容
西藏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看到的2019年的收入与您的实际收入有差别,建议您与单位财务核实申报和发放情况。另外,您看到2020年3月份收入10万元,建议您核实一下个人所得税APP上是否有其他单位给您申报了收入。因2019年度的取得综合所得是在2020年进行年度汇算,2020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是在2021年进行年度汇算,存在不如实申报的情况,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计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