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西藏  >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融资租赁一架飞机的进口增值税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融资租赁一架飞机的进口增值税

09-29 我要评论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进口增值税

回复日期:2019-01-16

来源: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问:我公司融资租赁一架飞机,以前每季度随关税一起申报的进口增值税都是海关代理申报,国家税务局和海关总署发布了2018年24号文,要求企业自行申报进口增值税,我公司该笔税款应该如何申报,另该项税款我公司不抵扣

答:西藏自治区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4号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对申报进口监管方式为1500(租赁不满一年)、1523(租赁贸易)、9800(租赁征税)的租赁飞机(税则品目:8802),海关停止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租赁飞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由税务机关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组织实施。

租赁服务境内购买方代扣代缴增值税事宜,统一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相关规定办理。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