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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琼税二稽告〔2022〕65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琼税二稽告〔2022〕65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发布日期:2022-08-31

洋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0***L6UJX8)

      因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现将《税务处理决定书》(琼税二稽处〔2022〕122号)公告送达。你公司见本公告后可自行到我局领取纸质件。如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海口市城西路22号第二稽查局

      联系人:李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982261

      《税务处理决定书》(琼税二稽处〔2022〕122号)主要内容如下:

洋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0***5TL6UJX8)

      我局于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8月9日对你公司(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2020年7月9日至2022年6月13日的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你公司2020年7月至9月期间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向钟祥市骏宏物流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杨四学等103个自然人开具110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金额合计7,567,679.67元,税额合计983,798.33元,价税合计8,551,478.00元。

      二、处理决定及依据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一条的规定,判定你公司为走逃(失联)企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你公司2020年7月至9月期间开具的上述110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为属于“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虚开发票行为。

      你公司若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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