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稽查局公告(琼税稽告〔2022〕33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稽查局发布日期:2022-09-13
刘某(身份证号码:50010***63414):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你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因无法联系到你本人,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检查通知书》(琼税稽检通〔2022〕34号)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王坚、陈冬阳等人,自2022年8月30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告知: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二O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税务事项通知书》(琼税稽通〔2022〕82 号)主要内容:请你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资料;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数据明细和相关资料;其他相关涉税资料等相关涉税资料,期限内不提供上述资料又无向税务机关提供正当理由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对你进行处理。
二O二二年九月十三日
望你看到公告后,及时与检查人员联系,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配合检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坚、陈冬阳;联系电话:0898-66969127
联系地址:海口市城西路22号税务大厦712房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