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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地税纳便函〔2017〕40号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关于开展面向税务人员培训的通知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关于开展面向税务人员培训的通知

黔地税纳便函〔2017〕40号

全文有效

2017-6-7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贵安新区地方税务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地方税务局,仁怀市、威宁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管理部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减税措施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60号)、《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新减税措施专项宣传辅导培训方案>的通知》(黔地税发〔2017〕60号)及总局视频会议要求,省局组织开展面向税务人员的培训。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在各自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频培训内容

对出台的减税政策、公告以及相应配套的管理服务措施进行解读和宣讲。

二、视频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7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二)地点:省局机关五楼会议室设主会场。各市、州局,各县(区)地税局设分会场。

三、参加人员

(一)省局参加人员

省局相关处室人员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相关工作人员。

(二)各地参加人员

1.各市(州、区)地方税务局所得税科、纳税服务科、地方税科全体人员。

2.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以及承担其他受理咨询解答、投诉举报等职责的工作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认真做好参训组织工作,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遵守会场纪律。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应留足必要的值班人员,确保正常的办税秩序。

(二)省局于6月8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时组织视频技术调试,各地请提前做好联调配合事宜,确保视频会议线路畅通。

(三)各县(市、区)地税局参会有关事宜请各市(州、区)地税局代为通知(仁怀市、威宁县地税局除外)。

各地将培训开展情况、服务举措落实情况、减税政策落实准备工作开展情况于2017年6月13日前报送至省局纳税服务处,报送路径为: FTP://纳税服务处/税法宣传/减税措施培训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电子税务中心:曾海东,13809466981;纳税服务处联系人:徐明飞,电话:0851-85215543。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2017 年6月7日印发

打字:徐明飞    校对:徐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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