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追溯实施涉及退还多缴税款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通告〔2019〕2号
全文有效
2019-8-16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019年1月1日以来多缴纳的税款(以下简称“退税”)。经多方努力,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仍无法与以下纳税人取得联系并协助办理退税事宜(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请以上纳税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贵安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安新区百马大道99号,贵安新区政务服务大厅)或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联系,核对确认应退税额、退款账户等信息。我们将按规定尽快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扣应纳税款。若考虑退税金额较小等原因,不愿申请办理退税的,也请尽快联系告知我们。我们将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意见,若今后再申请办理退税,我们仍将按规定办理。
感谢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联系方式:0851-88901306,0851-88903828。
特此通告。
附件: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追溯实施涉及退还多缴税款有关事项纳税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