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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全文有效

2019-3-27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税总发〔2016〕169号文件印发)相关要求,现将新区局2018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杜绝提前征收、延缓征收、空转、转引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我局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8.61亿元,同比增长37.69%,增收10.5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7.79亿元,同比增长37.97%,增收10.4亿元;新区本级收入完成18.97亿元,同比增长25.38%,增收3.84亿元。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持续加大对税收政策的执行力度,与新区社会事务局、行政审批局通力合作,强化宣传和政策辅导,重点推进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做到组织收入应收尽收,税收优惠应享尽享,大力支持贵安新区完成“3510”的建设目标。同时,贯彻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主动服务决策,2018年度,多次组织局内开展专题调研,按季度向省局反馈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杜绝清单外审批、超时限审批等违法现象,着力提高审批效率、精简申请文书、优化纳税服务、力推网上审批。同时,加强对“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纳税人的有效管理,努力展示新机构、新作为、新形象。一是推出资料预审、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容缺受理、“最多跑一次”等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设立24小时自助办税区1个、自助办税点2个,填补窗口八小时之外及节假日的服务空白区。开通“网上申领发票 邮政速递配送”服务和邮政代开业务,纳税人足不出户便能领取发票。二是整合业务办理流程,机构合并后,进一步将7项征管事项前移至大厅,让纳税人少跑少找,上述每项业务平均节约了20分钟。提高退税服务水平,审核办理正常退税时间平均压缩至7个工作日,比法定办结时限减少约53%。三是问计问需纳税人。通过走访调研纳税人、召开“问需求 优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服务,完善管理措施。

4.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积极配合省局、新区管委会做好税收法规规章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对新区管委会制定的涉税文件、合同做好审核工作,把好关口。按年度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合规性评估工作,对违法违规的情况及时反馈省局,深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免尽免、应退尽退。深入参与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强化非居民税收管理、协定执行和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注重对居民企业日常税收管理,推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安排,服务好企业“走出去”。

5.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41号)相关规定,推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2018年度,新区局对现行排除限制竞争及军民融合发展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未经合法性审核,办公室不予核稿,局领导不予签发。2018年度,新区局共制定一个税收规范性文件,即《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该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由起草部门同步做出起草说明及政策解读,在通过公平性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后由局领导签发,以公告形式对外发布,并及时报送省局及新区管委会备案。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6.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贵安新区税务局严格按照要求建章立制,用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一是建立工作规则,重新修订税务局工作规则,严格按照工作规则推进税务工作。二是制完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议事范围,规范高效办会。三是把税务系统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要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局务会议事范围,重大事项所涉及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提交会议审议,依法依规做出决定,行政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纪要,确保依法行政、程序合法。

7.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新区局坚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并严格落实决策程序。一是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于事关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或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来信来访、管理员下户走访、纳税人座谈会、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岗、QQ群、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特别是利害关系人意见。二是严格按照省税务局和新区管委会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进行政务公开、解释说明,畅通反馈渠道,对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进行公示。三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聘请法律顾问,提高新区局法制化建设水平,加强对重大决策合法性的审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法律意见,所有事项经合法性审查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四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局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若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则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由行政秘书予以如实记录,并完整存档。

8.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新区局严格按照要求,自2017年起,每年至少选取2件重大决策事项开展决策后评估,对重大决策进行跟踪检验,并适时进行调整。2018年,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实施责任追究的主体、程序和方式予以明确,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严格依法追究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不断加快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并完善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配套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及我省税务系统三级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进一步提升案审质量。持续深化公安派驻税务部门联络机制建设。2018年度,新区局稽查部门已建立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了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机制。

10.坚持公正文明执法。新区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监管方式创新,严格对“一单两库一细则” 进行全面梳理并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执法事项、监管对象、执法人员全覆盖,保证实施细则科学合理。持续完善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17699条,对重点抽查对象名录库的38条企业信息数据实时监控,开展数据分析,为案件查办和领导决策提供方向和依据;维护执法人员名录库6人次,以此为抓手摸清稽查队伍“家底”,实现重点培养、分类使用,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此外,新区局已建立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积极探索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调解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促进征纳和谐。

11.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2018年度,新区局推行“网上申领发票、邮政速递寄送”服务,并在原有基础上增设邮政代开网点,让纳税人足不出户领用发票,有效节约了纳税人办税成本。截止目前,新区邮政速递点共为374人次纳税人提供服务,共发出各类发票14000余份,此外设立24小时自助办税区1个,自助办税点2个,共配备自助办税终端8台,实现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认证、代开等纳税人自助业务的全覆盖。同时,进一步加大电子税务局的推广力度,加强对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的培训辅导,提高使用率,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

12.推动行政复议应诉专业化建设。新区局严格按照《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规定,有序推进行政复议相关工作,一是强化复议人员配备,目前新区局共有3人取得贵州省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书,7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同时具有行政复议资格证书及法律职业证书有2人,确保了行政复议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二是严格执行《贵州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内外统一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税收执法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行使。三是加强学习培训,联合新区司法局、新区法制办、贵阳市律师协会等部门多次组织新区局税务干部、行政复议人员、公职律师开展专题讨论、学习、培训,积极推动行政复议应诉专业化建设。四是推进执法责任制,依托内部监督控制平台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不断约束和规范税务干部执法行为。

13.强化权利救济和权益保护。新区局积极建立健全纳税人保护机制,多元化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一是拓宽维权途径,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举报台、投诉室,在门户网站等网上平台设置投诉通道,并通过多种途径向公众公布举报电话,使纳税人不仅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还可以事先进行举报、申诉,确保税务机关与纳税人零距离接触,避免了误会和矛盾的产生。二是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工作,设置专岗负责该项工作,及时处理政务大厅、12366转办工单,限时办结,实现了全年零投诉、零行政复议、零行政诉讼。三是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纳税人对我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者有异议的,税务干部会及时为其答疑解惑,耐心讲解其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以减少争议。四是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不断拓宽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秩序,在贵安新区党工委统筹下,与贵安新区各部门建立信访维稳应急事件联系机制,及时沟通和交换工作信息。新区局2018年无一例群众来信来访件,无一例越级访件、重复访件发生。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4.加强内部权力制约监督。新区局高度重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有力的纪律保障为税务事业保驾护航。一是多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按月开展“纪检日”学习,围绕准则、条例、内控机制规定等内容按月制定下发学习计划。二是全方位抓好警示教育,筑牢纪律底线。组织党委书记给全局干部上廉政党课,举办法纪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电视宣讲直播,帮助党员干部学深学透条例,组织全局干部及外聘人员赴贵州省警示教育基地王武监狱进行参观,筑牢干部“不敢腐”的思想防线。三是开展明察暗访。注重对领导干部执行“六项纪律”等重点工作的监督,对省局明察暗访问题整改情况实施再检查、再暗访,推动问题整改。四是扎实开展一案双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15.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一是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在办税服务厅设投诉通道,鼓励纳税人对新区局税收业务办理等事项进行全方位监督。二是制作“税企廉心卡”,向社会各界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和途径,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三是开展“廉政家书寄清风”主题活动,搭建职工与家庭的“廉心桥”,发挥家庭监督的积极作用。四是实施网络舆情监控制度,建立完善应对工作预案,利用百度、搜狗等网站发布平台的搜索功能,通过关键词搜索功能实时监测。

16.严格责任追究。积极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和税收征收管理的特点,将税收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执法人员,明确执法程序要求,实现执法人员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约束。同时,坚持公平公正、有错必究、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保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18年,新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大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建设,强化贵安税务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维护,及时更新发布最新税收动态信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和税企沟通渠道, 2018年共更新发布税收政策法规、税收热点及工作动态等涉税信息200余条。二是加强交流,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加强与《中国税务报》、《贵州日报》、《贵安新区报》、“多彩贵州网”等媒体的交流合作,全面加强对推进税收改革、服务发展大局等方面的宣传,向辖区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展示税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三是创新税收政策公开方式。围绕 “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热点做好解读工作,制作“纳税人热点问题微课堂”通过QQ、微信和光碟等形式,向纳税人宣传,让纳税人及时了解各类税收法规文件和税收优惠政策。

(五)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8.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制定并完善新区局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作为税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将会前学法作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必经前置程序。全年多次组织法治专题培训、新法律法规研讨会及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人教部门统一购买法律相关书籍,鼓励税务干部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结合“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活动,按系列成立学习小组,将法律知识作为必学内容,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学习,并在考试内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法律知识。

19.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2018年度已完成2017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企业共参评9210户,其中A级纳税人6户,B级纳税人1328户,M级纳税人5621户,C级纳税人1047户,D级纳税人1208户。及时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并向A级纳税人授牌,树立诚信榜样。同时,加强信用动态管理,处理纳税人的补评复评申请,补评复评15户纳税人为A级,32户纳税人为M级,5户纳税人为D级。积极落实AD级纳税人奖惩措施,对纳入“黑名单”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结果运用,让“诚信者畅通无阻、失信者寸步难行”。

(六)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0.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结合新区局的机构设置情况,不断强化法律机构人员保障,目前法制科共三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中一名为公职律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余两名均为工作经验丰富的老税务干部。同时,对每个岗位均设有A、B角,保障了法规工作的有效流转和开展。

21.加强税收法治等专业人才培养使用。一是组织法律业务知识竞赛,鼓励税务干部自觉主动学习各类税收法律及政策文件,将法律理念融入税收执法工作全过程。二是合理制定公职律师学习实践计划,采用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专题培训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的多样化学习方式。由法制科与人事教育科联合开展法制专题培训,同时鼓励公职律师“八小时”外结合本职工作及兴趣爱好开展自学,提升职业素养及业务技能。三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及内部法律顾问的助手参谋作用,积极参与税收决策、管理、执法等多个环节,提出科学建议帮助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同时对新区各单位提出的关于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征求意见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并对各类合同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

二、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及挑战

(一)组织收入面临新挑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稳定增加财政收入与扩大结构性减税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一方面,要在大规模减税的基础上,完成新区确定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任务,压力很大。另一方面,新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重要时期,产业基础还比较薄弱,地方财政“刚需”很大,加之新区债务负担较重,在这种“两头拉”的压力下,做好组织收入的难度颇大。

(二)税收改革面临新挑战。2019年,多主体叠加、多事项叠加、多层级叠加的税收改革局面仍将持续。当前,新税务机构运行不久,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才起步开局。刚刚实施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续平稳推进还面临多重考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将会陆续落地。《征管法》修订及其他税种的税制改革、立法、实施的任务也非常艰巨,税收改革进入深水区,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

(三)征管服务面临新挑战。伴随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新区局管理服务的对象延伸到广大自然人,自然人对纳税服务的期望很高,自身诉求表达方式多元、更加不可预测。加之新区把招商引资作为新区发展生命线,推行广招商招大商,在新区税务干部职工基本没有增加的情况下,管理服务对象规模将会由1万多剧增到20万。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大背景下,将对现有的税收理念、征管模式、服务方式、技术手段等带来巨大冲击,提出严峻挑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聚焦税收主业,强化组织收入。一是强化组织收入安全。在减税降费有效落实的基础上,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严格依法组织收入,保持收入稳定增长,防止大起大落、出现“断崖式下跌”。二是加强税费联动管理。税费管理部门要耕好“责任田”,管理要精要专,做到各税联动、税费联动管理。对于刚划转到位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要落实降费要求,继续稳定缴费方式,把握好征费力度,要落实总局、省局部署,不自行组织开展以前年度集中清欠。三是强化收入分析,局内各税费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高质量的税收分析调研报告,为上级各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二)落实减税降费,助推经济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对减税降费落实推进实行层层负责制,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确保改革落地。同时,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外部有关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没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将依规严肃问责。二是统筹普惠性减税与精准调控,不断完善政策传导落实机制,既要讲“普惠”、兼顾“面”上的公平,又要讲“精准”、做好“点”上的调控,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全面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好6项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配套政策,把减税红利送到千家万户。三是统一减税降费政策统计核算分析,建立自下至上、机生机汇的减税降费统计核算分析体系,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全面,尽量避免给纳税人增添麻烦。

(三)扎实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提升工作质效。省局把2019年作为“规范管理年”,新区局将根据省局的活动方案,结合区局市县一体化架构等实际,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建立岗责体系,完善各项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用规范引导人、约束人,实施同一套规范、同一个标准,增强干部对规范和制度的认同感和执行力,确保在业务规范融合、制度优化整合、执行不打折扣、形成高度认同、机构有序运转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良好效应。

(四)建设激励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激励机制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激励广大税务干部勇担当、敢担当、善担当。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综合素养,落实《全国税务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分级分类教育培训,继续开展“青蓝计划”,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帮助干部尽快熟悉、掌握新单位、新岗位的业务和技能。加强文化创建引领。通过加强“三创三树”等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以文化人,引人向上、引人向善,不断提振干部职工的精气神,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坚定大家扎根贵安、奉献新区的信心和决心。

(五)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纳税人获得感。一是继续推进便利化改革,整合和完善现行移动服务平台的纳税服务功能,加快推进退税电子化,持续推进多元化缴税,做好自助办税终端配备,完善多元化办税服务体系,持续提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质效,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二是继续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总局、省局相关工作要求,抓好总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条措施的落实,做好重大事项纳税辅导,引导企业主动遵从,展示税务机构新形象。三是继续服务好民营经济,认真贯彻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继续落实总局支持民营经济发展26条措施,对民营经济“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少打扰乃至不打扰,避免因不当征税导致正常运行的企业停摆,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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