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琼国税发[2003]140号
全文有效
2003年4月30日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石化集团于2002年2月对企业进行了重组改制,将主业优质资产组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下称省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为中石化在海南设立的全资非法人分公司。为提高所属企业会计信息归集速度和质量,减少会计核算层次,自2003年5月1日起,省公司对所属企业实行"市、县一体化会计核算",即取消市、县级分公司、经营部独立核算职能,使其成为省公司的报账单位。整合后,省公司下设19个二级核算单位(下称市县级分公司),负责本单位及下设的251个加油站(名单详见附件1)的油品经营业务和财务管理。
为适应中石化改制后的税收管理需要,加强税收征管,保证地方财政利益不受影响,现就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税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务登记
改制后,省公司及所属市县级分公司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事宜。
二、增值税管理
(一)一般纳税人认定。省公司及所属市县级分公司应当分别向所在地国税部门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当地领购发票,接受当地国税机关管理。
(二)增值税税款的计算及缴纳:实行由省公司统一计算、市县级分公司分别缴纳、省公司按月清算的办法。
1.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计算。省公司向市县级公司内部调拨成品油不作销售,内部调拨只开具内部调拨单,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省公司和市、县级分公司对外销售油品应当按规定作销售和计提销项税额,并开具发票。
市县级分公司每月汇总分公司本部及所辖加油站上月成品油销售情况,制作《市县级分公司成品油销售情况表》(见附件2),并于当月5日前报送省公司和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
2.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集中在省公司抵扣,市县级分公司不抵扣进项税额。
3.增值税应交税金的计算。
(1)省公司每月初汇总上月各市县级分公司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并根据取得的进项税额计算应交增值税;
(2)计算各市县级分公司销售额占省公司及所属市县级分公司总销售额的比例(以下简称销售比例);
(3)按照销售比例分配各市县级分公司实际应交增值税,制作《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及所属市县级分公司税款分配情况表》(见附件3,下简称《税款分配情况表》)。
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省公司当月应交增值税=省公司及所属市县级分公司当月汇总销项税额 - 省公司当月汇总进项税额
销售比例=(本市县级分公司当月销售额/省公司及所属市县级分公司当月汇总销售额)X100%
市县级分公司当月应交增值税=销售比例X 省公司当月应交增值税
4.增值税的申报及缴纳。
(1)省公司应于每月7日前将《税款分配表》(一式两份)连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海口市国税局。海口市国税局审核盖章后于当月8日前将《税款分配表》一份存档,一份返还省公司。
(2)省公司将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的《税款分配表》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及时下发至各市县级分公司。各市县级分公司于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分配表》复印件作为附件报送,同时将按该表分配的本分公司应交增值税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缴纳入库。
(3)为与CTAIS的申报程序保持一致,各市县级分公司在向当地国税机关申报时,应当以申报税款所属月份销项税额与同月省公司计算出的各市县级分公司应交增值税之间的差额作为虚拟进项填报进项税额。
5.税款清算。每月申报期结束后,省公司应当对各市县当月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清算,多缴税款冲减下期应交增值税,少缴税款由省公司向海口市国税局补缴,涉及申报数据调整改变的,在下期申报表中做相应更正调整。 清算公式如下:
省公司当月应补(退)税款 = 省公司当月应交增值税 - 省公司及各市县级分公司当月已缴增值税
(三)日常管理。各市县国税局应当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号令)等有关规定,加强对省公司、各市县级分公司及所属加油站的管理:
1.认真核实各级分公司自有车辆自用油、代储油、倒库油及检测用油等允许从销售中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对企业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不实的,不得从当期销售中扣除;
2.加强对省、市县各级分公司销售情况的监督,各市县国税局凡发现所辖各级分公司及其加油站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等偷税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告省局组织检查,查补税款就地补缴入库。
三、所得税管理
(一)所得税申报。省公司下属市县级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省公司统一核算,在省公司所在地汇总缴纳。各市县级分公司不再向所在地的市县国税局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年度申报表,统一由省公司向海口市国税局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征管及汇算清缴工作由海口市国税局负责。
(二)财产损失申报确认。各市县级分公司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先由各市县级分公司向所在地的市县国税局申报确认,省公司集中相关报损资料统一向海口市国税局申请,海口市国家税务局按照有关规定报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审批确认。
四、税务检查
每年5月份后,由省局稽查局牵头组织有关市县稽查局组成检查组,对省公司及其各市县级分公司上一年度增值税、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应补的增值税税款,能够确定少缴税款是由市县级分公司造成的,少交的税款由该市县级分公司所在地国税机关追缴入库;不能确定的,由省公司向海口市国税局补缴;应退增值税,由省公司抵减以后纳税期应交增值税税额。应补所得税由省公司向海口市国税局缴纳,应退所得税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纳所得税税额。
五、各市县级分公司及所辖加油站发生增减等变化的,省公司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省国税局,省局将相关的变化情况及时通知各市县国税局。
六、本通知自2003年5月1日起执行。各市县国税局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省局(税政处)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
1.海南石油分公司及所属市县级分公司加油站、油库情况一览表
2.市县级分公司成品油销售情况表
3.中石化海南石油分公司及所属市县分公司税款分配情况表
附件1:海南石油分公司所属市县级分公司管辖加油站、油库情况一览表(1)
主管税务机关
海口国税局
定安国税局
三亚国税局
陵水国税局
保亭国税局
五指山国税局
市县级分公司名称
所辖加油站、油库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海南海口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定安经营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三亚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陵水经营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保亭经营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五指山经营部
1 大英山 东线 塔岭 解放路 陵昌 县城(保城) 福安
2 龙岐 琼兴(永兴) 见龙 崖城 毛岭 三道山城 毛阳
3 滨海 大致坡 和平 金龙 呠号 金江农场 毛岸
4 秀英 新坡 龙门 金凤 黎安 什岭 畅好美孚
5 海甸 劲力 第一 福隆(亨新) 文罗 新政(新) 翡翠
6 白龙 石山 南海 下洋田 交通 保亭加油站
7 金盘 达运 新竹新序 美孚 东线高速陵水
8 文明东 绿玉 东线高速定安(仙沟) 海城临海分站 猴岛海上
9 中线 灵山 和记码头海上 赤岭
10 疏港大道 桂林洋 旅游 曲港
11 腾飞 红明供销 三鹏(西郊) 海边
12 新埠岛 美兰 海城农机(海城) 新村港站(海边海上)
13 日月 东线高速美仁坡 海航 码头
14 达成 汽运 东线高速三亚田独 水产
15 三木 昌华 东线高速三亚藤桥 新村水上
16 金源 路路通 海城红岭(迎宾)
17 广场 日夜 海警水上
18 海秀 南渡江 凤凰站
19 港口(原船队) 儒传站 东线(老)
20 秀英联营(书场村) 东线(新)
21 荣泰第二 西线
22 琼山山高 "夏油肆号"船
23 文明东油气站 海警油库
24 海甸五西路油气站
25 龙昆南站
26 新兴
27 龙华加油站
28 机关加油站
29 海口油库
海南石油分公司所属市县级分公司管辖加油站、油库情况一览表(2)
主管税务机关
乐东国税局
澄迈国税局
临高国税局
儋州国税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国税征收分局
屯昌国税局
琼中国税局
市县级分公司名称
所辖加油站、油库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乐东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油气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临高经营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儋州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洋浦经营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屯昌经营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琼中经营部
1 新三角 泰昌 临城 美扶 宏浦加油站 光明 营根
2 利国 海长(老城) 多文 新中 美孚昌利(永生) 乌石
3 保国 白莲 路路通 宏图(洛基) 屯昌 网络
4 新丰(通海) 侯臣禄清 红庄 宏河(麒麟) 城西 阳江
5 万冲 福山禄清 临美高速上 宏宝(泰宝) 屯昌 新伟
6 九所 新吴 临美高速下 宏泉(蓝洋温泉) 长征农场
7 黄流金峰站 大拉美孚 美当 宏马(白马井) 腰子
8 佛罗站 万里 新盈油库 宏池(美孚那大)
9 永发 海头富港
10 西海岸江南 宏腾(永兴)
11 美亭 艺进(松鸣)
12 龙腾 儋州联营
13 金马 洛南站
14 福山 白马井海上加油站
15 马村油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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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海南石油分公司所属市县级分公司管辖加油站、油库情况一览表(3)
主管税务机关
琼海国税局
文昌国税局
万宁国税局
东方国税局
昌江国税局
白沙国税局
市县级分公司名称
所辖加油站、油库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琼海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文昌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万宁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东方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昌江经营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白沙经营部
1 加积 水涯 加劳芳田 八所 保梅 县城
2 中原 北架 万州 十字路 太坡 七坊
3 联先 新时代 乐来 感城 钢铁厂 邦溪
4 爱华路 抱罗 东和 民通 保良 老根
5 阳江 铺前 东沃 零公里 河南
6 恒荣 城南 金来 新街 十月田
7 中粮 锦丰(海上) 旅游城 东河 乌烈
8 大路 县城 山根 顺达 叉河
9 潭门美孚 潭牛(农机) 龙滚供销 新港海上 海尾(库改站)
10 东线高速琼海站 金盾 城北 蓝天 汇成
11 东线高速中原东站 锦山(农机) 美孚 公路局
12 东线高速中原西站 公坡 港北港码头 "金牌号"船
13 豪华站 冯坡 高速万宁莲花站 八所疏港
14 琼文站 龙楼第二(供销) 石梅湾 八所油库
15 会文(港龙) 兴隆
16 龙楼(巨龙)
17 东郊
18 迈号(龙凤)
19 锦山第二
20 东郊第二(供销)
21 清澜港
22 抱罗三角路(供销)
23 蓬莱
24 东阁东昌
25 锦山榜春山
26 文教
27 罗豆和恩
28 文城加油站
29 展兴海上
30 "琼港油8"油船
31 清澜油库
附件2:市县级分公司成品油销售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