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查新增一般纳税人未开票、走逃情况的通知
冀国税函[2004]450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查新增一般纳税人未开票、走逃情况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4年新增一般纳税人未开票户数情况统计表放在省局流转税处“部门公共文件夹/ 一般纳税人未开票户数情况”目录下,请各市下载.
二、各市对2004年新增一般纳税人未开票户数清查、处理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归纳总结,进行定量分析,于2004年11月20日前以书面材料上报省局流转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