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廊坊市地方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冀地税函[2004]233号
全文有效
廊坊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12366”纳税服务热线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廊地税发[2004]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试点实施方案,请尽快组织实施.
二、关于成立纳税服务中心问题.暂不设机构,其业务由征管科负责,人员从税务机关内部调剂.
三、关于投入120万元资金问题,暂由你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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