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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核查代码为1300064140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紧急通知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核查代码为1300064140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紧急通知

全文有效

2007年6月18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近日,保定市国税局在发售代码为1300064140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发票)时,发现发票存在印制错误(发票字轨号三张连续一张不连续,如:021XXXXX、021XXXXX、021XXXXX,012 XXXXX。)请各县(市)区立即对我市该批发票进行一次认真核查。

  一、核查内容包括:

  1、 发票字轨号是否顺序排列;

  2、 包装箱上发票代码是否与票面实际代码相符;

  3、发票联次是否正确。

  二、核查方式及处理方法:

  1、已发售给纳税人的发票,要求纳税人认真核对,如发现上述问题要立即追回,由税务机关登记、封存。

  2、未发售的发票,请各单位两人到场开箱核对,如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立即封存。

  三、 完成时限与结果上报: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迅速开展检查、核对,务于2007年6月25日前全面完成该批发票的核查。发现上述问题的,将核查结果于6月26日前上报。路径为:“信息传递/税政处/部门公共目录/增值税/增值税错票查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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