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满城县出租商业用房税收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满政[2012]97号
全文有效
2012年5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满城县出租商业用房税收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满城县出租商业用房税收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出租商业用房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2012]保市府办21号)精神及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县商业用房租赁业税收管理,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范围内出租商业用房的单位和个人应税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建立由财政、公安、地税、工商、住建、广电等部门和各乡镇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税管理机制,实施办法如下:
一、建立综合治税网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在地税、公安、工商、住建、财政、广电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建立信息共享及传递机制,形成综合治税网络。
(一)广电局负责商业用房税收政策的宣传,让房屋租赁或自有商业用房纳税人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各自的义务、法律责任等涉税事项,为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工商局负责提供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区分商户所用房屋是自有还是租赁,并传至地税局。新办工商登记、注销户在次月5日前传至地税局。
(三)住建局负责将商业用房的涉税相关资料传至地税局。
(四)各乡镇、社区办负责提供所管辖区内的出租商业用房涉税信息至地税局。
(五)地税局负责将各有关部门传来的信息建立税源档案,各乡镇、相关单位明确人员配合地税局,按照税源档案信息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采集相关信息,逐户填写《房屋土地租赁信息明细表》,核发《税务事项通知书》,下达《限期纳税通知书》。对阻扰、妨碍治税工作、暴力抗税行为,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六)公安局负责提供租赁房屋的有关信息和治税安全保障工作,依法打击阻扰、妨碍治税工作或暴力抗税等行为。
二、征收管理
地税局通过采取依法委托代征代扣或自行征收方式征收税款。
(一)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在收取租金时必须开具地税发票、主动缴纳税款;行政事业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财政局负责扣缴,并到县地税局及时入库。
(二)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提供涉税信息,地税部门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出租商业用房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最低租金标准核定应纳的各项税款,负责催报催缴、征收、追缴税款。
三、奖惩机制
对有贡献的相关单位,按商业用房实际入库税款金额的5%,经地税局确认后县财政给予奖励,用于办公经费。对动作迟缓、方法不得力、不积极配合、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信息传递通知书
满政( )号
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根据满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出租商业用房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你单位没有及时将出租商业用房有关信息传递至_____________单位,责令你单位马上传递相关信息。
满城县人民政府(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处理通知书
满政( )号
公安局:
根据满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出租商业用房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欠缴税款,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责令你局对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满城县人民政府(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