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法规 > 河北  >  保国税发[2012]157号保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保国税发[2012]157号保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09-29 保国税发[2012]157号 我要评论

保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税务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保国税发[2012]157号

全文有效

2012年11月12日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白沟新城国家税务局:

  现将保定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为:

  主任委员:杨树民

  副主任委员:郭福霖、李平、于国荣、张志宏、苑国忠、张文锦、李国发委员:由政策法规处、稽查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征收管理处、收入核算处、纳税服务处、票证中心、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税务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各县(市、区)、白沟新城国家税务局要比照市局委员会及时调整本单位委员会组成成员。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