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石家庄市科星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等饲料企业及产品(第二批)免征2002年度增值税的请示
石国税发[2002]209号
全文有效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函[2002]188号)中关于饲料企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批要求,我局对石家庄市科星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等49户饲料企业申请免税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企业生产的饲料产品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中关于饲料产品免税条件,同意免征2002年度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