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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国税发[2001]54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停止生产销售非税控加油机和非税控计价器的通告》的通知

09-29 冀国税发[2001]54号 我要评论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停止生产销售非税控加油机和非税控计价器的通告》的通知

冀国税发[2001]54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同、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停止生产销售非税控加油机和非税控计价器的通告〉的通知》(国税发[2000]19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通知》要求,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并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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