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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财税〔2019〕22号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09-29 冀财税〔2019〕22号 我要评论

河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19〕22号

全文有效

201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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