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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减税降费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减税降费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3.12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局纳税服务中心将1月25日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实施减税降费工作动员暨培训视频会和省局2月26日全省税务系统减税降费视频会相关业务培训内容进行了整理,供各单位用于税务系统内部培训学习,请按如下要求做好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减税降费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工作:

一、及时下载培训视频资料,组织开展师资培训。请各单位会同“六税两费”相关业务部门,挑选优秀税务干部,按照总局、省局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口径,认真组织开展师资培训,使其及时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规定和征管流程。(下载路径:FTP://减税降费/税务系统减税降费业务培训)

二、充分利用好培训的师资队伍,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培训视频用于税务系统的内部师资培训,各单位要利用好师资,于3月31日前,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所辖减税降费的受惠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政策辅导既要百分百全面覆盖享受减税政策的纳税人,又要点对点精准“滴灌”企业财务人员和法人代表;既要讲解政策实体性内容,又要讲解办税流程、申报表填报等程序性内容,确保纳税人准确理解、充分享受、正确申报。

三、做好涉税舆情工作的预防与监控。各单位在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过程中,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解读、热点答疑要与总局、省局的政策口径严格保持一致,杜绝因错答产生涉税舆情。

四、做好减税降费纳税服务汇总总结工作。除本期培训外,减税降费工作是2019年持续开展的重点工作,请各单位于每旬倒数第二个工作日将以下三项内容报市局纳服中心,市局纳服中心将不定期开展工作督导,确保减税降费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工作落实到位,市局将把该项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进行考核。

(一)汇总整理辖区内小微企业诉求和意见的类别、渠道和办理情况,填报《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并随表附报小微企业反映较多的诉求和意见内容。

(二)统计本级税务机关辅导纳税人和培训一线工作人员的场次和人数填报《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辅导和培训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

(三)总结提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中关于宣传辅导、业务培训方面的创新做法和经验总结。

报送路径:FTP://减税降费/2019减税降费业务培训和纳税辅导开展情况

联系人:周志国,联系电话:0317-8692139。

附件:1. 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情况统计表

2. 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辅导和培训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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