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12.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关于延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的通知》(冀税社函[2019]12号)精神、并与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协商确定,延长2019年廊坊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期限,现将延长时限通告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19年12月8日。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延长至2019年12月25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