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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3月份征期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3月份征期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2.3.15

  为全力配合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现将延长邯郸市部分区域2022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邯郸市主城区(包括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主管税务机关为邯郸市主城区以外区域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不予延长。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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