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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国税征发[1998]17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发票定点印刷厂印制发票若干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发票定点印刷厂印制发票若干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冀国税征发[1998]17号 

全文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各发票定点印刷厂:

  为加强普通发票的印制管理,提高发票源泉控管质量,省局制定了发票定点印刷厂印制发票具体管理办法,作为冀国税征发[1995]6号文的补充。现印发给你们,各发票定点印刷厂要严格遵照执行,各市国税局要认真监督、检查、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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