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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医保联发〔2020〕3号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牡丹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牡丹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牡医保联发〔2020〕3号

全文有效

2020.3.10

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牡丹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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