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林业系统所属木材加工厂和贮木场征税问题的通知
黑地税发[1996]100号
全文有效
我省林业系统虽属事业单位,但其所属木材加工厂和贮木场均属生产经营性质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应照章 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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