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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地税发[1996]2号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社会力量办学征税问题的通知

09-29 黑龙江 我要评论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社会力量办学征税问题的通知

黑地税发[1996]2号

全文有效

  对私营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出资办学所得,应并入该企业或该经济组织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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