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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国税函[1999]53号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金税工程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09-29 黑国税函[1999]53号 我要评论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金税工程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黑国税函[1999]53号

全文有效 

1999年5月4日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为了做好金税工程工作,现就国税机关内部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流转税管理部门。负责金税工程的业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安排防伪税控系统工作计划;负责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定购发放及发行;指导县(区)局开展电脑发票的认证工作;管理防伪税控企业,解答企业有关业务问题。

  二、计算机管理部门。负责金税工程的技术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对企业用防伪税控计算机设备进行认定;负责防伪税控专用设备(两个)的安装、调试和维修;负责税企双方防伪税控计算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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