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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印章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印章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8年6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已于2018年6月15日成立。根据《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印章的通知》(税总办印函〔2018〕8号)规定,即日起,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印章。同时,原“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章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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